雾化吸入疗法治疗呼吸系统相关疾病的给药
雾化吸入疗法是治疗呼吸系统相关疾病较为理想的常用给药方法,适应人群广泛(包括婴幼儿、重症患者等)。
雾化吸入相关药物在呼吸疾病中的规范应用和相关雾化装置的规范使用,将有效改善临床疗效。临床医务人员应充分认识到规范的雾化吸入治疗给患者带来的益处,不断优化临床方案,为呼吸疾病防治探索临床新路径。
关于非雾化剂型雾化吸入的使用原则
在临床用药过程中,将非雾化制剂当作雾化制剂使用,即「超说明书用药」,也就是药品使用的适应证、剂量、患者群体和给药途径等不在药监部门批准的说明书范围之内,属于「药品说明书之外的用法」。专家共识对于非雾化制剂使用原则遵循「超说明书用药」原则,对部分临床常见不规范使用作以下警示说明。
1.传统的雾化用药适合雾化吗?
地塞米松、庆大霉素、α-糜蛋白酶联合雾化,通常称为「呼三联」。医院使用,因该三类药物均无雾化剂型,须予以重视和规范。
(1)地塞米松:不适合雾化。该药进人体内后,需经肝脏转化后在全身起作用,不良反应大;脂溶性低、水溶性高,与气道黏膜组织结合较少,肺内沉积率低,与糖皮质激素受体受体的亲和力低,在气道内滞留时间也短,疗效相对也较差。(2)庆大霉素:不适合雾化。因气道药物浓度过低,达不到抗感染的目的,细菌长期处于亚抑菌状态,产生耐药,同时可刺激气道上皮,加重上皮炎症反应。(3)α-糜蛋白酶:不适合雾化。有报道该药对肺组织有损伤,吸入气道内可致炎症加重并诱发哮喘;该药对视网膜毒性较强,雾化时接触眼睛容易造成损伤;遇血液迅速失活,不能用于咽部、肺部手术患者。2.以静脉制剂替代雾化制剂使用可行吗?
如氨溴索,国内尚无雾化剂型。非雾化制剂的药物无法达到雾化颗粒要求,无法通过呼吸道清除,可能在肺部沉积,从而增加肺部感染的发生率;静脉制剂中含有防腐剂,如酚、亚硝酸盐等吸入后可诱发哮喘发作,故不推荐雾化使用。
3.中成药是否适合雾化吸入?
无雾化剂型,无证据,无配伍相关数据,不推荐雾化使用。
雾化吸入疗法注意事项
1.雾化吸入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雾化吸入过程中部分患者可出现不良反应,包括恶心、口干、胸闷、气促、心悸、呼吸困难、血氧饱和度下降及雾化器咬口的摩擦对口角等皮肤黏膜的损伤等。这些不良反应中,部分可能与呼吸过度通气等有关,部分可能与药物的直接作用有关,需甄别对待。
注意事项:
(1)教会患者正确的吸入方法,应作深吸气,使药液充分达到支气管和肺内。(2)吸入前要清洁口腔,清除口腔内分泌物及食物残渣。吸入后应漱口,防止药物在咽部聚积。(3)吸药前不能抹油性面膏;用面罩者应洗脸;避免药物进入眼睛。(4)吸入治疗时患者取舒适体位,雾化后痰液稀释刺激患者咳嗽,应及时翻身拍背,协助排痰,保持呼吸道通畅。(6)对自身免疫功能减退的患者雾化吸入时,应重视诱发口腔霉菌感染问题。心肾功能不全及年老体弱者,要注意防止湿化或雾化量大造成肺水肿。(7)采用氧气为气源可因吸入的是氧气而导致吸入氧分压迅速提高,这对于部分哮喘患者因雾化吸入β2受体激动剂后通气/灌注(V/Q)比值改变而出现动脉血氧分压的下降可有预防作用。但另一方面,对于一些易出现CO2潴留的患者(如慢阻肺伴呼吸衰竭)可自主呼吸抑制和加重CO2潴留,因这些患者呼吸兴奋主要依赖于低氧刺激,而缺氧的改善使低氧刺激减弱,需引起警惕。(8)超声雾化方法不应用于含蛋白质或肽类药物的雾化治疗,也不应用于混悬液(如脂溶性糖皮质激素)的雾化治疗。转载请注明:http://www.gdnkm.com/szdzl/28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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